1.什么樣的鍋爐屬于特種設備
利用各種燃料、電以及其它的各種能源,將承裝的液體加熱達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封設備,其范圍內規定為容積大于或是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水口壓大于或是等于0.1MPa,且額定功率大于或是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
2.使用鍋爐需要注意的條件
隨著使用鍋爐的行業越來越多,由于操作鍋爐不當而發生爆炸的情況也在提高,鍋爐便被列為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特種特備。
所以在每臺鍋爐投入使用前,使用鍋爐的相關單位應提前30日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領取《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而根據...《特種設備..監督條列》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單位在進行施工前還需要將需要進行安裝、維修、改造的情況由書面告知直轄市或是直轄區的特種設備..監督局管理部門,還需將開工告知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方可進行施工。施工結束后,單位需要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以及安裝檢驗。合格之后再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驗收。鍋爐運行要經過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持證人員操作。